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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贡井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龙潭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03 14:25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贡井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224日,委第巡察组巡察龙潭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沈娟主持召开与龙潭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朱平的见面沟通会议。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沈娟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涂胜波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村支部书记代表邓建作表态发言,龙潭镇党委书记朱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沈娟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涂胜波指出:一是坚定政治站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强化使命担当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邓建表示:一是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深刻自查,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朱平表示: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力执行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全力推动龙潭事业健康发展。

据悉,贡井区委第巡察组将在龙潭镇工作40。巡察期间(22444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49011,电子邮箱:18990049011@163.com;并在龙潭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村(社区)办公场所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二届贡井区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龙潭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龙潭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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