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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贡井区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 巡察贡井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9-01 12:06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下午,十二届区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巡察贡井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洪梅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涂胜波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贡井区司法局党组书记邹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洪梅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涂胜波强调:一是坚定政治站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完成巡察任务。

邹娟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区委巡察要求;二是全力支持配合,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诚恳接受监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四是紧扣工作主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据悉,贡井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在贡井区司法局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2022年8月31日-9月30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33517;电子邮箱:18990033517@163.com,并在贡井区司法局大门处设置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贡井区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贡井区司法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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