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机
  • 平桥瀑布晚
  • 井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巡视巡察

十一届区委第十四轮第二巡察组巡察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含原区质监局党组) 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17 16:32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315上午十一届区委第十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含原区质监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余驰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赵明玉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何礼才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余驰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赵明玉强调: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完成巡察任务。

何礼才表示:一是讲政治、守规矩,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二是顾大局、识大体,全力配合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讲党性,重落实,端正态度抓好整改促发展。

据悉,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315日至414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33517;电子邮箱:18990033517@163.com,并在贡井区筱溪街育才路218号区市场监管局大门口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贡井区市场监管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贡井区市场监管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分享:      

敬请关注

主办: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邮编:643000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金源街369号-通航城市广场A9栋
备案号:蜀ICP备13003827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廉 洁 贡 井
关 注 我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