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机
  • 平桥瀑布晚
  • 井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巡视巡察

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03 11:46 点击: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

(一)完善调研制度。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确定1—2个课题开展调研,每月下基层调研不少于1。调研活动统筹安排,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完善委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密切与群众联系。

(二)增强调研实效。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带着问题下去,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情况。要多到困难矛盾集中、群众意见较多、工作薄弱、情况复杂的地方去研究问题、指导工作,切忌走形式、走过场。

     (三)联系服务群众。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重点联系1个部门纪委(纪检组)、1个乡镇纪委或街道纪工委、1个村和社区纪检组织,1户以上困难党员和贫困户,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上的难题。深入推进挂、包、帮活动,通过纪委书记下基层信访下乡行风热线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问题。坚持带案下访制度,采取“五定”(定:领导、方案、专人、质量、时限)和“五包”(包:掌握情况、思想教育、解决化解、稳控管理、依法处置)方式,积极化解突出信访积案。

      二、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

     (四)减少会议活动。未经常委会批准不得召开系统性的会议。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告知的,不再召开会议。能在机关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在外召开。一律不承办、不参加轮流做东、联谊性的会议活动。除统一安排外,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参加商业性活动,原则上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离区参加会议或其他活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五)严控会议规模。以委局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参会人员、地点、议程、内容等由常委会确定。以机关各工作室名义召开的专题性会议,只请与该业务工作相关的同志参加。以委局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有关专题会议不超过2小时,其他会议不超过1小时。减少参会人员、主席台就座人数、领导讲话、交流发言,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一般性会议,不设主持人,不准备主持词。常规性的工作部署会,不准备讲话稿。

      三、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

    (六)减少文件简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委局机关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简报只保留1种。文件简报资料等能通过党政网传输和办理的,一律不再纸质印发。机关各工作室未经授权不得直接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文件,不得向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发布指示性公文。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除必须专送的以外,文件材料不得直接报送领导个人。

    (七)提高文稿质量。文件要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炼,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严格控制篇幅,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全区性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除重大决策部署外,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改进宣传报道,增强传播效果

    (八)改进宣传报道。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公务活动,根据工作需要、舆论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或上网发布。需要报道或上网发布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

      五、简化接待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九)简化陪同工作。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委局机关陪同人员和基层单位参加人员总计不超过3人,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召开座谈会时,一律不安排无关人员陪会。

    (十)简化接待工作。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中乘车。到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安排就餐,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在伙食团就便餐,一律不得上酒水。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兄弟区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同志到贡井考察调研,按照有关接待标准执行,做到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突出贡井特色。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上下级之间,单位部门之间相互联系协调工作,不安排就餐。

      六、严守纪律规定,带头廉洁从政

    (十一)规范因公外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严禁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培训班和研讨会。不得以任何名义安排一般性和照顾性考察。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线路、日程进行学习考察和执行出国(境)任务。外出学习考察不得接受任何资助或者由下级单位分摊、提供学习考察费用。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应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在单位经费中报销。

    (十二)严格文稿发表。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区纪委、区监察局发表涉及全委局和重大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常委会批准。个人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不题词、题字,原则上不为出版物作序。发表署名文章应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不得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不得损害单位和集体形象。

    (十三)严控检查考核。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的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把关。委局机关纪检监察业务综合考核和各单项考核须报经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活动,不得进行通报排名。整合各类检查考核活动,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形式主义的检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十四)厉行勤俭节约。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禁用公款旅游。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消费性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会后组织旅游或到与会议主题无关的地方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或者土特产。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挂会标、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购置高档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

    (十五)带头廉洁从政。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利用职务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要资金、要项目以及干预人事任免。不得插手干预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资源配置等市场经营活动。不得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利用公款以各种名义相互吃请。不准瞒案不报、打听案情、跑风漏气、说情开脱。严格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禁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十六)主动接受监督。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主动接受监督,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树好榜样。要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执行“八项规定”和开展监督检查以及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敬请关注

主办: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邮编:643000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金源街369号-通航城市广场A9栋
备案号:蜀ICP备13003827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廉 洁 贡 井
关 注 我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