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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审理法规室 发布时间:2017-03-20 17:52 点击: 打印 关闭

莲花镇葛麻村村主任顾昌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5年4月9日,顾昌明组织村干部和村民对村办公室周边进行清理修缮,之后向相关人员发放误工补助(含不应发放的村干部),并超标准报销中午工作餐费110元,顾昌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顾昌明主动组织退还违纪所得,根据省纪委“四种形态”转化规定,2016年12月28日区纪委对顾昌明免予党纪处分,按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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