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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2017-10-16 16:41 点击: 打印 关闭

成佳中心卫生院院长王福生、副院长谢树明、检验师何建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成佳中心卫生院分别于2013年12月22日、2014年5月9日、2014年7月30日购进三个品规的医疗试剂,在购进时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成佳中心卫生院在购进的上述三个品规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后仍然用于相关标本检验。2015年3月2日,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成佳中心卫生院因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因对单位工作履职不到位,致单位发生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院长王福生、副院长谢树明、检验师何建英分别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

2017年8月11日区卫计局纪委研究,并于2017年8月21日报区卫计局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福生同志、谢树明同志、何建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区卫计局纪委对王福生同志进行谈话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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