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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夜宵摊点管理 共创宜居和谐贡井

来源:信访室 发布时间:2013-04-01 17:14 点击: 打印 关闭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陆续接到群众反映夜宵摊点扰民,城管执法不力等信访问题,群众希望政府加强城市管理,共创宜居、和谐贡井。
  据了解,贡井主城区约有夜宵摊50余个,每当入夜,这些摊点就开始摆摊经营。长期以来,一些夜宵摊点因油烟污染、噪声扰民、油污和残渣污染街面路面等,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信访反映不断。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者反复,将影响我区的城市文明形象,致使人民群众对宜居贡井、和谐贡井建设的怀疑,造成对党委政府的负面评价,有损党委政府形象。
  造成夜宵摊点管理无序的原因,一是有的部门在管理中缺位。绝大多数夜宵摊点属于城区占道经营,但据了解,住建、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均未对其实施许可和备案。二是有的部门在管理中越位。过去一段时间,城管执法部门实际上管理着夜宵摊点,甚至以收费来规范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一旦有市民投诉反映,城管执法部门又承担起了夜宵摊点的监督管理职能。三是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弱。在集中整治时,能协调配合执法,规范、取缔了一些占道经营的夜宵摊点,但日常联合检查规范少,协作机制弱,综合监管薄弱。
    夜宵摊点以其成本低廉、需求旺盛,一定程度繁荣了城区夜市,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饮食文化需求。对夜宵摊点不能“堵”,只能“疏”,关键在于规范管理。一是注重疏导。统筹规划,引导夜宵摊集中到贡兴路商业一条街等餐饮聚集地,科学设置摊位并进行登记备案,建设既便于群众就餐又便于集中管理的夜宵摊位集中点;二是强化监管。城管、卫生、药监、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监管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规范夜宵摊点经营行为;三是严肃惩处。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无故不服从管理,不接受监管的夜宵摊要坚决取缔;对群众反映强烈,扰民严重又不改进的,要本着举报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的方法,坚决不给其反弹机会,杜绝夜宵摊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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