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刚柔并济 帮助干部重燃干事热情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03-28 点击:0

“感谢组织的关心、帮助和信任,‘一肩挑’后工作任务更重、压力更大,我一定深刻汲取此次违纪问题教训,严格规范社区财务管理,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近日,自贡市贡井区纪委监委在对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时,桥头镇桥头铺社区党支部书记黄某某说道。

此前,区纪委监委在办理桥头镇桥头铺社区财政违规违法问题线索时,认为黄某某作为时任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对该问题负有领导责任,遂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12月给予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但黄某某本人认为自己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其对政策法规不熟,并不是主观上故意违纪,且有时为了推动工作还主动垫资,从而导致她受到处分后,心生委屈、一蹶不振,不仅工作起来消极懈怠,导致桥头铺社区因城乡环境治理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同时还多次表达出想要辞职的想法。

惩前毖后不是目的,治病救人才是初心。为此,区纪委监委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找准症结,为黄某某送去了组织的关怀,耐心细致地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黄某某在思想上卸下包袱、在工作中轻装上阵。通过回访教育谈心谈话,黄某某终于能够正视问题、抖擞精神。在随后到疫情防控、环保央督、燃气安全、创文复检等多项重点工作中,黄某某带领桥头铺社区“两委”干部冲锋在前、奋战一线,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黄某某所在的桥头铺社区被评为贡井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还成功申报成为全区“三资”管理提级监督试点单位。

黄某某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李天赐  摄)

黄某某的转变,源自于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刚性执纪柔性关怀并济,帮助干部重新点燃干事创业热情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坚持教育挽救干部和保护激励担当并行,既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注重区分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准确定性量纪,践行容错纠错,保护干事创业者工作积极性,又注意对于受到处分的人员,不“一处了之”“一棍子打死”,根据其违纪性质、精神状态、工作表现等情况,制定个性化心理疏导方案,建立面对面座谈、电话访谈、信函约谈、听取身边人意见等“三谈一听”回访教育机制,引导受处分人员树立正确积极心态,重整行装再出发。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回访教育42人次,切实以“暖心”唤回“初心”。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执法正向效应,精准运用容错纠错、回访教育、澄清保护等举措,以关心关怀的温度激发干事创业的热度,为加快建设‘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凝聚强大合力。”贡井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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