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体系 提升履责质效
为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0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董如荣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蒲波、彭宇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构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突出以“清风筑廉行动”为载体,以正风反腐、净化生态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政治建设坚定有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将党的政治建设与全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协助区委抓实“两个责任”,探索开展区委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现场询问3人次。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4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1人。开展诫勉谈话20人次、提醒谈话46人次、新提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4人次。
(二)注重文化带动,“清风筑廉”生动开展
持续深化“清风筑廉行动”,以全覆盖廉政教育、丰富廉政文化、深化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统筹实施廉政考试、“负面言行提醒”等项目,有序开展“廉情寄语” “廉洁倡议书”等活动,全面推进“纪委书记面对面” “五星评价法”等举措,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在“廉洁贡井”“贡井话廉”发布廉政宣教信息726条。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有针对性地组织县级领导干部、拆迁领域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廉政宣传讲座5次,分层分类组织旁听法院案件庭审160余人次,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件13件15人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5份,召开案发地民主生活会5场。大力培育镇域特色廉政文化,以剪纸、漫画等民间艺术带动廉政文化创新发展,有效厚植崇廉尚实的优良土壤。
(三)深化作风建设,“四风”问题有效遏制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营商环境、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治理。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纪问题13件19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11人;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件5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曝光1起1人。构建“多位一体”监督格局,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3次,检查单位538个次,发现问题75个,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推进“8+8+8+2”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142个,为民办理实事、好事146件,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1个;引导125名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发现问题线索5条,退回财政资金20余万元。
(四)突出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发力
紧盯关键少数,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围绕“四个落实”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对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等方面进行巡察监督。完成常规巡察3轮13个单位,巡察“回头看”1轮3个单位,开展涉黑涉恶腐败暨“保护伞”问题机动式巡察1轮,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专项巡察1轮,发现问题359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13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巡察建议58条。在7-9轮巡察整改中,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修改完善制度104项,清退违规资金、补缴党费和工会会费等25万余元,开展廉政教育400余人次,批评教育14人,提醒谈话61人。
(五)用好“四种形态”,“三个效果”不断显现
坚持纪法衔接、法法贯通,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50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1人次,占63.3%;第二种形态78人次,占28.9%;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4.1%;第四种形态10人次,占3.7%。全面推进减存量、遏增量,办理了自贡市长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柯某某等人拆迁领域贪腐案等有影响力的案件,立案查处98件103人,其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71件,查办科级领导干部18人,党纪政务处分91人,移送审查起诉9人,挽回经济损失570.16万元,收缴违纪违法所得331.01万元。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积极贯彻“一线双核”“一案三查”,成功查办“11?22”“ 6?20”专案,对1件恶势力集团和3件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复核、摸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处置问题线索29件,查处关系网、保护伞4件4人,失职失责3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件8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优化制度建设,“三项改革”一体推进
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成立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不断加强对镇(街)纪(工)委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督导,推行区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室联系片区制度,在龙潭镇试点开展镇街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场所规范、工作程序规范、档案保存规范。积极探索规范处分执行、处分宣布的有效机制,建立处分决定送达签收和执行内容本人、单位当面“双告知”制度。修订《自贡市贡井区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对91名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运用力度,同时,为1名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澄清不实举报。
(七)强化队伍锻造,过硬本领得到淬炼
深化“四能驱动”,开展“个人融合指数”综合测评,提升干部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扎实开展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文章7篇。积极开展系统全员培训,集中学习18门系列课程,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围绕重点工作讲业务课,组织专项考核测试检验学习成果,统筹运用挂职锻炼、跟案学习、委托培训、实战轮训等方式,练就履职本领,共组织业务培训13期669人次。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机制,注重培养使用优秀干部,全年交流23人,有效促进干部的内外流动、良性成长。推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制度,及时分析、处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反映,全年处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件。
过去一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始终聚焦主责主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努力开创贡井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障。今年初,全国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1个,组织处理履职不力10人。主动抽调20名纪检监察干部赴一线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通过单位自筹和发动社会人士献爱心的方式为联系镇村筹措防疫物资,尽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全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中,也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一是务必提升政治素养,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二是务必服务中心大局,更加强化作风建设。要突出政治监督,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实化细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三是务必整治不正之风,更加坚守人民立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抓手,以解决群众问题为落脚点,持续严惩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着力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务必保持反腐定力,更加释放高压反腐强烈信号。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者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减存量、遏增量。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效,巩固提升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五是务必修炼过硬内功,更加忠诚干净履职。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科学规范治权用权,不断提升干事创业本领,坚决防止“灯下黑”,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的主基调仍需长期坚持下去。主要短板有: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存在不平衡,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够,在抓班子、带队伍上不到位,贡井区在2019年度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指数和位次均有所下降。二是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在一些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监督缺位的问题,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纪检监察业务适应新形势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还有差距,个别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站位不高、政策策略把握不精准,职能作用没得到充分发挥,运用新方式、新手段的能力和效果还需要提升。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是节点,也是起点。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提升工作质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贡井各项事业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要求
坚定政治信仰。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带着初心使命 “赶考”。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目标,做到真学真用,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在学以致用中坚定信念。结合基层实际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抓好成果转化,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保持政治自觉,主动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
服务中心大局。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产业转型、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发现并纠正不敢担当、弄虚做假、敷衍应付等问题。
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担负起政治监督职责,督促各党委(党组)积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严”的主基调扎根基层。始终保持对“七个有之”等问题高度警觉,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坚决纠正,对履责不力的组织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维护群众利益,深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入整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按照“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要求,将前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对问题环节重点看、整改成效“回头看”。重点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挤出数字脱贫水分,避免图片脱贫形式。坚决纠正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现象,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
全面开展惠民项目专项治理。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紧盯教育、医疗、食药安全等领域,强化各环节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做好“一卡通”管理系列工作,督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保障、安全饮水、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激发基层党组织监督活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严格规范基层“微权力”,切实为群众利益保驾护航。
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坚决落实“打伞破网”工作,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排查,积极利用新媒体、基层定期摸排等方式扩大线索来源。认真落实深挖彻查工作主责,积极贯彻“一线双核”“一案三查”,坚持对重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全程督办,动态掌握线索及案件进展情况,对已了结的线索“回头看”。加大对交通运输、涉水领域、住房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摸排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抢抓改革机遇,着力推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逐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判、主动报告政治生态状况,及时提出管党治党工作建议。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妥善处理党委主体责任中的监督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确保主体责任不缺位,监督责任不越位。督促党内各类监督主体合理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坚决纠正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着力健全外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审查调查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移送的外部衔接、协调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工作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与巡察、审计、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办案协调机制、联系沟通机制、协调督办机制,切实解决相互间信息不对称、相互移送问题线索不畅等问题,进一步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严格落实“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特别是在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干部提名考察、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深入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探寻派驻机构有效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镇(街)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监察权行使的探索,进一步实现监督的全覆盖。
(四)用好专责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抓深抓实日常靶向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向实处使劲,向深处传压,抓牢“关键少数”,将“一把手”、“两委”委员及重要岗位人员作为日常监督重点人员。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切实守好“责任田”。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探索建立主动发现问题机制,规范廉政档案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制度,加大谈话函询中谈话比重,注重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督促,切实提升日常监督质效。
抓准抓细选人用人监督。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和回复。完善综合研判、集体会商、动态更新机制,对政治素质低、干群口碑差,或者信访举报持续不断、在多个重要岗位都有反映的人选,加强核查把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从严把关,有“病”说“病”,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抓好抓紧权力运行监督。坚守职责定位,加强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强化对辖区各党(工)委、党组依法履职、依规办事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健全机制。注重加强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有效监督,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规决策等问题。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提升制度执行力,严肃查处破坏制度行为,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强化舆论监督,深化农村基层廉情预警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加强网络举报平台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有效规范干部用权履职行为,督促权力阳光运行。
(五)突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扬正气
坚决让隐形变异问题无处遁形。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和不吃宾馆饭店吃机关食堂、私人场所等吃喝歪风,严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深化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在党的十九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胆亮剑。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牢问题主线,统筹协调推进,不断巩固“基层减负年”成果。着力整治行动少落实差、文山会海、廉政教育不精准等7个方面问题,尤其要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问题。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警惕把减负当减责任的苗头,坚决不做问题的“二传手”,工作的“指挥家”,认真做好相关专项治理,培树各级党员干部正确政绩观。
坚决为干事创业者撑腰打气。坚持以“清风筑廉行动”为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找准自身定位、积极担当作为、奋力创先争优,切实转变作风。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积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具体应用,有效激励全区党政干部干事创业。深化开展干部澄清保护,既要鼓励实事求是的检举控告,也要旗帜鲜明地为受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清白做事、担当敬业的干部。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消除顾虑、放下“包袱”、重拾信心、轻装前行。落实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影响)期满函告制度,推动处分(影响)期满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再启用。巩固深化待岗培训,推动精准确定对象、做好跟踪评价、促进担当作为。
(六)坚定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巡察高质量全覆盖发展
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四个落实”,全面进行政治体检。将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继续将巡察成果纳入目标考核,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加强研判,向有关单位提出巡察建议,推动顶层设计,在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发挥作用。创新推进向村(社区)延伸巡察,尤其用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暨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专项巡察成果,促进精准脱贫攻坚,为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完善制度强化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巡察工作配套制度,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继续完善区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巡察情况通报、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处置等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巡察工作的促进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督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发展、深化发展。
(七)深化标本兼治,全力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关键岗位,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对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者严肃处理。
发挥案件治本功效。坚持“治病救人”的原则,将批评的力度、教育的深度和执纪的温度有效结合,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及时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典型案件中剖析案发原因、深挖监管漏洞、汲取经验教训。将警示教育与廉政文化、家风建设相结合,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媒介,打好正面宣传和反面教育“两张牌”,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严管问题线索、严格规定落实、明确处置标准、规范办理流程。正确处理讲政治与讲证据的关系,积极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标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责任制,密切查审联系,共铸“铁案工程”。坚守办案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办案安全就是纪律底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全面落实办案安全三级责任,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认真执行留置安全风险事项日报制度,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双安全”。
(八)锤炼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本色
实行规范化管理。永葆政治机关鲜明本色,加强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持续深化“三转”,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不断完善区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室联系片区制度。推进党支部建设制度化,充分发挥联合党支部和专案临时党支部作用,着力提升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建立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继续实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制度。健全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按照中央统一安排,自上而下、依法有序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提升专业化水平。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练兵,进一步补齐能力短板、战胜本领恐慌,提高队伍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大力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对王瑛、周永开、张晋铭等先进纪检监察干部事迹的学习,增强廉洁意识、培育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做好干部队伍规划,强化干部内部轮岗和内外交流,着力培养年轻干部,建立一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加强常态化约束。紧扣“四能驱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三亮三醒”行动,突出公开透明和自我监督,切实筑廉正能。充分履行“再监督”职能,将日常监督与系统内部督察相结合,常态化了解、掌握系统内部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判和处置。深入整治系统内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效遏制纪检监察干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现象,严肃查处队伍中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
同志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勇担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力打造“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加快建设繁荣幸福美丽新贡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而不懈奋斗。